免抵退税如何计算详细解读免抵退税如何计算详细解读如何计算免退税的详细解释 免抵退税 免税退税是一种税收形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免税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免征、抵免、退税。 ......
免税退税是一种税收形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免税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免征、抵免、退税。
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1如果当期企业既有出口又有国内销售,首先将出口应退税额抵消国内销售货物的应纳税额。
但可能有两种情况:
1、不需要扣除。当计算的国内销售部分应纳税额小于零时,实际上不需要抵扣。因此,当期应退还所有出口应退税额,企业当期末应留抵税额为正;
第二,计算出的内销部分应纳税额大于或等于零,然后以出口应纳税额抵扣。
顶部的结果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当期不需要纳税,即超过顶部,但仍有未完成的退税金额,然后将未完成的退税金额退还给企业,这部分退税金额等于计算企业当期应纳税金额,在这种情况下,顶部金额等于名义退税金额(即免税退税金额)与实际退税金额之间的差额,在这种情况下,期末没有剩余的税额;另一种情况是,在顶部之后,还应缴纳一定数额的增值税,即不足顶部,这意味着当前的退税金额已经完全抵消了应纳税金额,还有未完成的税额。
在第一和第二种情况下,即确定当期名义期末留税额和名义退税额较低。这里的当期名义期末留税额等于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而当期实际退税额是当期名义退税额和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或当期名义期末留税额较低的人。
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的销项税(当期进项税当期免征退税和抵扣税)
这个公式很容易理解。括号中两项相减的实质含义是当期允许从国内销售商品销项税中扣除的进项税和本应退税的进项税。
理论上,准予扣除的进项税只能是生产国内产品所消耗的材料对应的部分。但由于时间等原因造成的差异,无法明确区分,只能采用人工简化的确定方法,即通过当期所有进项税减去当期免征退税和扣除。
这一部分不仅包括当期内销售货物可以抵扣的进项税,还包括出口货物应退还的进项税。这两部分均视为进项税,以抵扣当期内销售货物的销项税。实际上,它反映了抵扣的过程,即免税抵扣国内应纳税额的过程。
括号中后面的这个概念比较拗口,所谓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意味着,按照免抵退税制度进行计算时,“不得免征”和“不得抵扣”的两部分进项税额,不得免征的原因,这部分的计算公式是后面的四,具体可以参见这部分分析。
退税额
免征退税=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额抵扣;其中:
1.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FOB)离岸价格以出口发票计算为准。
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格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格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批准。
2.免税抵扣=免税购买原材料价格×退税率
免税采购原材料包括从国内采购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材料,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材料的价格为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 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如前所述,本公式计算的免税退税是名义退税或免税退税制度下的可抵扣进项税。
公式最后一个减项免税退税的实质意义是,免税购买的原材料本身不含进项税,因此在计算免税退税时不应退还这部分原本不存在的税,因此应通过计算予以消除。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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