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2018年7月1日起生效的GST新法规意味着任何产品(如书籍,珠宝,电子设备,运动器材,化妆品或服装)都将按该产品的价格征收10%的商品及服务税,不论该商品进口时的价值是多少。在新规立法之前,
澳大利亚2018年7月1日起生效的GST新法规意味着任何产品(如书籍,珠宝,电子设备,运动器材,化妆品或服装)都将按该产品的价格征收10%的商品及服务税,不论该商品进口时的价值是多少。
在新规立法之前,价值低于1000澳元的进口商品不含消费税。
低价值进口商品的GST立法是什么?
从2018年7月1日起,商品和服务税(GST)将适用于进口到澳大利亚并出售给消费者的低价值实物商品(低于1000澳元)。
在进口时海关对价值高于1000澳元以上的商品及服务税现行程序不变。
新规适用于澳大利亚销售额为每年75,000澳元以上的海外卖家。
出于税收目的,这些货物被视为国内销售的商品而不是进口商品。
—低价值商品在边境的GST收取税费将不会有差异。
—边境通关程序不会有变化。
为什么要新增这项法例?
政府正在确保所有澳大利亚企业,特别是小型零售商不会因目前适用于低价值商品进口的商品及服务税豁免而受到不公平的不利影响。
“政府致力于建立更公平的税收制度,支持我们的小企业,为所有澳大利亚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部分。”——澳大利亚司库斯科特莫里森
新规实施前,澳大利亚零售商在出售的商品中,对于低于 1000 澳元以下的进口商品免征商品及服务税,高于这个数的商品会在消费者销售的商品价格中收取10%的商品及服务税。
新的GST规定旨在保证进口商品在所缴纳的税费上和国内商品收到同等的待遇。
进口价值低于1000澳元的货物现在不含GST,将不再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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