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相关媒体获悉,今日,国新办就2018年我国全年进出口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李魁文表示,2018年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商品总额1347亿元,增长50%。其中
1月14日,相关媒体获悉,今日,国新办就2018年我国全年进出口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李魁文表示,2018年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商品总额1347亿元,增长50%。其中出口561.2亿元,增长67%,进口785.8亿元,增长39.8%。
李魁文还表示,在国内扩大进口的大背景下,特别是在去年举办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发出了进一步扩大进口的信号后。总体来讲,从贸易平衡、支持国内经济发展,进口紧缺的关键零部件,以及消费品等方面来看,今年扩大进口方面应该会继续迈出更大步伐,特别是今年推动全方位扩大开放,还要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总署将在支持扩大进出口,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出台更多的措施。
相关媒体了解到,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和出口的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完善,实现对税收管理、额度控制、申报管理等功能的优化升级,进一步满足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业务需要,服务于广大网民。
据悉,《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为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提供了法律支持。其中,海关总署配合商务部研究制定了过渡期后跨境电商新的监管总体方案,配套制发《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监管的适用范围、参与主体责任等要求,包括增加了一系列新的监管服务措施,进一步规范强化了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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