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网发布公告显示自2016年10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对普通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并将“高档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财政部官网发布公告显示自2016年10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对普通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并将“高档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此专门印发《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指出,为了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对化妆品消费税进行调整。
从明天开始,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将免征消费税,同时,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据了解,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此前根据新政显示,化妆品税率做过相关调整:原来100元以下的化妆品免征行邮税,100元以上征50%的行邮税;新的税制实行后取消了行邮税,所有化妆品都要按零售价征收11.9%的增值税和21%的消费税。
此次化妆品税率再次调整,或许将对化妆品跨境电商行业造成进一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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