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税收规定,花费者单跨境花费限额,在20000年2000元,年花费限额,在增值税和花费税的总和将征收70%的税,关税暂定为0,超过一个花费限额或超过年度配额的货物将按一般跨境贸易所得税...
跨境电商税收规定,消费者单跨境消费限额,在20000年2000元,年消费限额,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总和将征收70%的税,关税暂定为0,超过一个消费限额或超过年度配额的货物将按一般跨境贸易所得税。那么如何盘算跨境电商税收呢?具体算法如下:
跨境电商综合税一般公式: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70%;
关税=申报价值*税率。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临时关税税率为0%,因此关税税率为0;
GST=(完税价钱/(1-GST税率))*GST税率;
增值税=(完税价钱+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公式并不完整实用,因为在税制改造通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 税务总局表现,跨境电子商务的综合税配额优惠待遇,和税额的盘算将依据内部和外部之间的差别不同的配额。
1.在折扣限额内。
跨境电子商务购置的商品单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全年合计不得超过20000元人民币。不得征收关税。进口商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0+(进口增值税+消费税)×70%
2.超过折扣限制。
当商品的贸易价值超过极限,也就是说,一次都超过2000元,或年度累计价值超过20000元,或者单一的海关价值不可分割的商品超过2000元的限制,总税收依法征收一般贸易。在这种情形下,可采取一般公式: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单笔交易价值超过2000元;单一交易价值超过2000元依照一般贸易总税收,是指交易的总额税,和不许可分成几个包的价值少于2000元税收优惠,也不仅可以超过量的一部分税收。
(2)累计成交金额超过2万元;累计成交金额在2万元以上,说明全年交易总额在2万元以上。例如,前几次消费了19000元,但这次消费了1100元,合计20100元,超过20000元。因此,需要依照一般贸易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总额1100元。
(3)单个不可分割商品的完税价钱超过2000元的。完税价钱是指海关依照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核、评估后明确的价钱。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基本。完税价钱由海关估量,不明确。如购进的货物不能提供有效的价钱凭证,则需要按海关核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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