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资讯,商务部、海关总署、药品监视管理局发表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质出口的公告指出,在疫情防控特别时代,为有效支撑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
4月2日资讯,商务部、海关总署、 药品监视管理局发表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质出口的公告指出,在疫情防控特别时代,为有效支撑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 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许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域)的质量准则要求。海关凭药品监视管理部门同意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质出口质量监管办法将视疫情发展情形动态调整。
公告指出,有关医疗物质出口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准则要求,积极支撑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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