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出口海关监管-ESG跨境

电子商务出口海关监管

来源网络
来源网络
点赞icon 0
查看icon 606

为做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以下简称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工作,增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海关总署发表了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为做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以下简称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工作,增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海关总署发表了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对监管要求,企业注册登记及备案管理,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通关管理,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物流监控作出了规定。

1.监管要求

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申报清单》(以下简称《货物清单》),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法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报关手续;个人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申报清单》(以下简称《物品清单》),采用“清单核放”方法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报关手续

寄存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海关监管场合的经营人,应向海关办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备案手续,并接收海关监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开展电子商务业务

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海关监管场合经营人、物流企业等,应依照规定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适时向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2.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通关管理

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在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申报前,差异向海关提交订单、支付、物流等信息。

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在运载电子商务进境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电子商务出境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合后、装货24小时前,依照已向海关发送的订单、支付、物流等信息,如实填制《货物清单》,逐票办理货物通关手续。个人进出境物品,应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填制《物品清单》,逐票办理物品通关手续。

3.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物流监控

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查验、放行均应在海关监管场合内完成。

海关监管场合经营人应通过已树立的电子仓储管理体系,对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进行管理,并于每月10日前(当月10日是法定节假日或者法定休息日的,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海关传送上月进出海关监管场合的电子商务货物、物品总单和明细单等数据。

海关按规定对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进行风险布控和查验。海关实行查验时,电子商务企业、个人、海关监管场合经营人应依照现行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等有关规定提供方便,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应到场或委托他人到场配合海关查验。

以上就是电子商务出口海关监管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ESG跨境电商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ESG跨境电商联系。

搜索 放大镜
韩国平台交流群
加入
韩国平台交流群
扫码进群
欧洲多平台交流群
加入
欧洲多平台交流群
扫码进群
美国卖家交流群
加入
美国卖家交流群
扫码进群
ESG跨境专属福利分享群
加入
ESG跨境专属福利分享群
扫码进群
拉美电商交流群
加入
拉美电商交流群
扫码进群
亚马逊跨境增长交流群
加入
亚马逊跨境增长交流群
扫码进群
亚马逊跨境增长交流群
加入
亚马逊跨境增长交流群
扫码进群
拉美电商交流群
加入
拉美电商交流群
扫码进群
ESG独家招商-PHH GROUP卖家交流群
加入
ESG独家招商-PHH GROUP卖家交流群
扫码进群
《TikTok综合运营手册》
《TikTok短视频运营手册》
《TikTok直播运营手册》
《TikTok全球趋势报告》
《韩国节日营销指南》
《开店大全-全球合集》
《开店大全-主流平台篇》
《开店大全-东南亚篇》
《CD平台自注册指南》
《开店大全-俄罗斯篇》
通过ESG入驻平台,您将解锁
绿色通道,更高的入驻成功率
专业1v1客户经理服务
运营实操指导
运营提效资源福利
平台官方专属优惠

立即登记,定期获得更多资讯

订阅
联系顾问

平台顾问

平台顾问 平台顾问

微信扫一扫
马上联系在线顾问

icon icon

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

ESG跨境小程序
手机入驻更便捷

icon ic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