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是一种法律行动,这种行动何时生效,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在接收生效的时间问题上,英美法与内地法存在着严重分歧。英美法采取“投邮生效”的原则,即接收通知一经投邮或电报发出...
接收是一种法律行动,这种行动何时生效,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在接收生效的时间问题上,英美法与内地法存在着严重分歧。英美法采取“投邮生效”的原则,即接收通知一经投邮或电报发出,则立即生效;内地法系采取“达到生效”的原则,即接收通知必需送达发盘人时能力生效。《公约》第18条第2款明白规定,接收送达发盘人时生效。如接收通知未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送达发盘人,或者发盘没有规定时限,且在合理时间内未曾送达发盘人,则该项接收称作逾期接收(LateAcceptance)。按各国法律规定,逾期接收不是有效的接收。由此可见,接收时间对双方当事人都很关键。
此外,接收还可以在受盘人采用某种行动时生效。《公约》第8条第3款规定,如依据发盘或按照当事人业已明确的习惯做法或通例,受盘人可以作出某种行动来表现接收,无须向发盘人发出接收通知。例如,发盘人在发盘中要求“立即装运",受盘人可作出立即发运货物的行动对发盘表现赞成,而且这种以行动表现的接收,在装运货物时立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发盘人就应受其束缚。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ESG跨境电商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ESG跨境电商联系。
二维码加载中...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使用账号密码登录
平台顾问
微信扫一扫
马上联系在线顾问
小程序
ESG跨境小程序
手机入驻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