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电子转单 电子转单是指通过体系网络将原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和港口检验检疫机构的相关信息衔接起来,即出境货物通过原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将检验检疫的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出境港口检验检...
电子转单是指通过体系网络将原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和港口检验检疫机构的相关信息衔接起来,即出境货物通过原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将检验检疫的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出境港口检验检疫机构;入境货物通过入境港口检验检疫机构发表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目标地检验检疫机构实行检验检疫的监视模式。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不实行电子转账。
(一)出境货物在产地预检;
(二)出境货物出境口岸不明白的;
(三)出境货物需要港口并批;
(4)出境货物按规定需在口岸检验检疫并出证的;
(5)其他不实用电子转单的,暂不实行电子转单。
依据检验人和原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可以依据以下情形更改电子转账单的相关信息,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①对运输造成包装破损或短装等原因需要减少数重量的;
②运输工具名称、交货日期、集装箱规格和数目需要在出境口岸变革;
③申报总值按相关比重转换或变革的,申报总值不超过10%;
④经港口检验检疫机构和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协商赞成变革有关内容的。
1.要求电子转账的企业应在报检申请表上注明电子转账单XX口岸”。
2.进入签证环节后,到签证窗口办理电子转账。
3.电子转单证书,经授权签字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由指定人员实行电子转单,其他流程以书面形式执行。
实行电子订单转让后的检验,依照《港口检验管理规定》需要核实货物证书的,检验单位应该配合出境港口检验检疫机构完成检验检疫工作。除出口活动物、要点检验清单中企业申报的货物、 质检总局明确的货物外,其他货物的港口检验检验证书的比例为申报检验批次的1%~3%。
1.出境电子转单
①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及格后,相关信息应通过网络及时传输到电子订单转移中心。出境货物电子订单转移包含检验信息、签证信息等相关信息。
②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向出境检验检疫关系人提供报检单号、转账号、密码。
③出境检验检疫关系人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境货物通关单》。
④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该向出境检验检疫关系人申请,提取电子转账信息,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将处置信息反馈给电子转账中心。
⑤出境检验检疫关系人应该配合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完成检验检疫工作,依照《港口检验管理规定》核实货物证明。
2.入境电子转单
①港口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的货物,港口检验检疫机构通过网络将相关信息传输到电子订单转移中心。入境货物的电子订单转移包含检验信息、签证信息等相关信息。
②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该书面向入境检验检疫关系人提供报检单号、转账号、密码。
③目标地检验检疫机构应该按时吸收 质检总局电子转账中心转发的相关电子信息,并反馈吸收信息。④入境检验检疫关系人应该向目标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货物转移通知书)复印件,向目标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实行检验检疫。
⑤目标地检验检疫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检验的,应该通过 质检总局电子转让中心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反馈相关信息。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该按时吸收电子转让中心转发的上述信息,并采用有关处置办法。
3.出境货物在产地预检;出境货物出境口岸不明白的;出境货物需要口岸并同意的;出境货物需要在口岸检验、检疫、出证的,不实用有关规定的,暂不实行电子转让。
4.电子转单实行后的检讨,依据《港口检验管理条例》需要核实货物证书的,检验单位应该配合出境港口检验检疫机构完成检验检疫工作。除出口活动物、要点检验清单中企业申报的货物、 质检总局明确的货物外,其他货物的港口检验检验证书的比例为申报检验批次的1-3%。
5.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转单凭证》后需要变革的,依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由于出境货物凭证是由窗体和域组成的模板文档,窗口是非输入项;窗口中的域是输入项。域与检验报告数据之间存在相应的链接关系进一步电子传输的效力,cIQ流程只会将换证凭证稿中域的内容传送到口岸局,到口岸局后再套上流程默认窗体,CIQ流程依据证书草案中各栏中域的相应链接关系恢复到证书草案中。如果在制造证书草案时更改窗口中域的属性,则在数据达到港口后恢复时会涌现问题。
通过对大批信息损失的电子订单进行对比,发觉所有信息损失的证书都是由于窗口中域的属性在制造流程中产生变更造成的。在正常情形下,由于保护,窗口中域的属性不能转变,但一些检讨员在制订准则证书稿时经常删除其文档保护功能,因此有可能转变窗口属性。更常见的是完整清空某些域的列,使灰色底影显示域的地位失去与检验数据库的相应链接。电子数据达到港口局后,流程无法恢复到完全的证书稿。港口局的反响是信息损失,导致订单无法正常更改。
以上问题可采用相应的改正办法。首先,从准则草案开端,确保每个新的准则草案的文档保护功能不会转变;其次,告诉每个草案的原因,确保出境货物的质量;第三,增强草案审查,增强检讨审查,在必定时间内将问题作为独立审查项目。采用上述办法后,电子订单转移将避免信息不完全的现象。
目前,主要是 质检总局办公厅于2001年7月16日发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订单管理方法》。其内容分为七章,共31章。构造为:第一章总则,1~4条;第二章出境电子订单,5~10条;第三章出境电子订单,11~17条;第四章电子订单中心,18~21条;第五章安全保密,22~25条;第六章监视管理26~28条;第七章附件,29~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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