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香港公司利得税
很多客户打来电话咨询,申请豁免香港公司利得税的几种情况,那么我们现在就这个问题,进行一下简单的整理。
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任何业务、服务获得来自于香港的利润(售卖资本性资产所获利润或蒙受的亏损则除外),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均需交税。
反之,取得来自海外的利润则无须在香港纳税;即使将款项汇回香港,亦无须纳税。
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来自于香港,主要根据经营事实而定。
■ 有限公司利得税税率为16.5%
■ 独资或合伙企业利得税税率为15%
众所周知,香港公司的利得税有确定利润来源地的基本原则,利润来源于香港的需要在香港税务局交税,如果能证明利润不来源与香港,就符合申请豁免香港公司的利得税的几种情况。
在判定公司是否在本港经营,以下各项是其中的主要因素:
1.有否经营地址(非指註册地址)在香港。
2.有否海外经营地址。
3.有否在本地聘用员工。
4.与客户及供应商协商及谈判地点。
5.合同在何地签署。
6.在本港有否客户或供应商。
7.货物有否运经香港或在本港处理。
8.有否在香港存货或验收货品。
如果您注册的香港公司,符合以上我们说的豁免香港公司利得税的几种情况,您就可以申请豁免您的香港公司的利得税。
但是豁免香港利得税是一项繁琐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有专业的会计师为您评估办理,如果申请不成功,还是要全额交税的。
因此建议您和我们香港专业的会计师沟通,如何正确按照豁免香港公司的利得税的几种情况办理操作,为您的公司争取最大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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