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册政策
2013年3月1号深圳公司注册产生一重大的改造事件,注册公司开端实施认缴制度。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造办法。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议须要取得前置允许的事项,除涉及国度安全、国民性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施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运动;对从事须要允许的生产经营运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质向主管部门申请允许。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一、认缴制长处
1.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更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规模,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增强土地应用、能源消费、污染排放等管理,施展法律法规、发展计划、产业政策的束缚和引诱作用。
2.是减少生产经营运动审批事项,依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造原则,更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运动和产品物品的允许,更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运动的认定等非允许审批。
3.是减少资质资历允许,对不符合行政允许法规定的,一律予以撤消;按规定须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程度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4.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撤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下降收费尺度,树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ESG跨境电商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ESG跨境电商联系。
二维码加载中...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使用账号密码登录
平台顾问
微信扫一扫
马上联系在线顾问
小程序
ESG跨境小程序
手机入驻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