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如何破“信用证”陷阱?
怎样打破信誉证的“陷阱”。
信誉证作为一种新型的安全保障手腕,已成为外贸企业的“新宠”,但信誉证也成为了不法商人用来设置机关的“新生代”,而其中的商检条款更为他们所青睐。
因此,在信誉证讹诈中应用的“机关”毕竟有哪些呢?
一、设定客检条款。
依据L/C单据条款,不法分子经常请求受益人在议付时必需供给由开证人出具的检验及格证明。这个规定似乎有些道理,也就是说,你们的货物我还没有经过检验,我怎样能力让凭单行付款呢?这样,对方就完整控制在了自己的手中。如果进口方不出具检验证书或迟开此种证明,我们就不能及时拿到证书去议付行会单,开证行就因迟交单而拒付,或者进口方对货物的挑剔不出具检验及格的检验证书,导致单证不符而被开证行拒付。这时对方才露出“狐狸尾巴”,威胁我们降价。通常这段时光货物已经到港,多待一天就多一天货损,多待一天一天多一天港务费。无能为力,出口方只好忍痛割爱,以更低的价钱相互货物。
二、授权签字人签名与银行的签名不一致。
有些不法商贩则请求第三方机构出具及格的商检证书,而不请求提交检讨证书,但这种信誉证往往会拖个“尾巴”,也就是说,商检证签发人的签名必需与开证行的预留印鉴一致。另一方似乎有充足的理由来防止冒牌有权签名者签发商检证。但事实上,这一理由的基本并不稳固,因为银行的审单仅仅是依照国际通例的单据表面进行审查,而无需对单据真实性作出断定。做为议付行,可能手头没有签名样本,怎样能力断定的商检证签名与开证行的留印一致?再者,即使议付行签名样本,只要开证行一口咬字签名与其样本不符,议付行和出口商品也无法做到。遗憾的是,开证行常常会以签名与样品不符的方法拒付单据,成果开证行解除了首次付款义务,付款自动权完整落在进口方一边,那么出口方只等进口商签单后能力收到货款,大大延伸了收汇时光,占用了我方出口企业的资金利息。
三、办证机构的精心设计。
增长办证难度,使我们难以办到或难以及时办证,人为地造成不符点拒付。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ESG跨境电商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ESG跨境电商联系。
二维码加载中...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使用账号密码登录
平台顾问
微信扫一扫
马上联系在线顾问
小程序
ESG跨境小程序
手机入驻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