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观专利和发明专利有什么区别?
首先,在美国,外观设计是指对物品的创新型的设计;创造专利是指新的、适用的对现有事物的改良。
其次,美国的外观专利须要附图为主,创造专利须要解释书。
第三,在美国外观专利的审查流程中,重要须要对外观设计的装潢性、新鲜性、非显而易见性、适用性和肯定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授权该外观设计的决议。将依据设计的形状和对象的材质组成来断定设计的新鲜性和不显著性。以为申请人提交的外观设计不符合授权请求的,须要向申请人发出审查看法通知书。在审查看法通知书中,审查员将向申请人详细解释驳回理由。
一般来说,首先审查申请文件中的权力请求是否须要限制或选择性。如果以为权力请求的规模涉及两项不相干的创造,申请人将被请求在这两项创造之间作出选择。申请人必需选择其中一项创造作为本次审查的主题,未被选中的另一项创造可以分案申请的情势重新提交美国专利商标局。
在本质审查中,如果申请存在专利性缺点的,将向申请人发出审查看法通知书。申请人须要对审查看法作出回答。如果审查员在提交回答后以为申请不能被授权,申请人须要进行第二次回答,或者RCE、上诉等程序。
第四,经审查,如果以为该专利符合授权条件的,将发出授权通知。专利掩护期为自授权之日起15年。创造专利的专利掩护期为自授权之日起20年。
最后,创造专利和外观专利的申请费不同。创造专利申请费比拟贵。如果仅斟酌从提交到授权的最根本的官方费用,创造专利和外观申请的官方费用分离约为3000美元和1760美元。因此,两者的差异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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