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2021
据国度税务总局网站资讯,为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增进汽车花费,4月1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结合宣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买税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对购买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买税有关政策进行了阐明。具体内容为: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买税。免征车辆购买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免征车辆购买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宣布《免征车辆购买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宣布之日起,购买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买税;购买时光为灵活车出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三、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在上传《灵活车整车出厂及格证》或进口灵活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买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灵活车统一出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买税免税手续。
四、汽车企业应该保证车辆电子信息与车辆产品相一致,对因提供虚伪信息或资料造成车辆购买税税款流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予以处置。
五、从事《目录》管理、免税标识审核和办理免税手续的工作人员实行职责时,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国度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六、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买税政策继续有效。
起源于:国度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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