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海运货物舱单及转运新规将于下月正式生效,这些事项你需要了解
近段时光中美贸易战引发全球关注,跨境电商卖家们也时刻关注着相干的动态,尤其是海关方面,除了进出口政策以及关税问题外,卖家们还关注清关等事宜。
除了美国之外,其他国度近段时光海关政策也有所调剂,我们在昨天的文章中谈到菲律宾海关近期也出台了新政策,为懂得决港口长期处于拥堵状况的问题,菲律宾海关当局祭出最后大招,将本来的“十五天内清关”变成“七天内必需清关”,加快清关速度,缓解港口拥堵,详情可查看《菲律宾海关出新政,请求卸货后七天内必需清关,否则将被弃货》。
除了以上两个国度之外,近期还有一个国度的海关政策也值得大家注意,那即是印度。
今年2月底,印度财政部和中央间接税和海关委员会(CBIC)已确认将“2018海运货物舱单和转运条例”的生效日期推迟三个月时光,延迟至2019年6月1日起生效。那印度海运货物舱单及转运新规将在不到10天后履行,生效在即,请货代货主注意!
印度税务部门和海关通过2018/第88号新规即《2018年海运货物舱单和转运条例》。新条例规定,进口货物运抵印度港口和出口货物运出印度港口的时限和请求产生变更。
针对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出口舱单、抵达清单的请求如下:
进口货物:
进口舱单将被称为抵达舱单(Arrival Manifest),航运公司须要在停靠印度港口前向印度海关提交所有进口,转运和船上集装箱的详细信息。
出口货物:
出口舱单将被称为离港舱单(Departure Manifest),船运公司将被请求在船只离港或启航前向印度海关提交所有出口集装箱的详细资料。
抵达清单请求:
船只在抵达印度前的最后一个停靠港启航前的72小时,需向船公司提交IGM相干信息、提单、首选CFS详细信息等,然后再致电印度港口。
出口舱单请求:
须要在分开印度装货港前至少48小时向船公司提交装运解释和装运单据。
如不依照新规供给信息,可能会产生无法卸柜或者发生罚金等严重效果。
依据新规定,船只在分开最后一个停靠港之前,需提前以电子方法提交进境货物舱单;在分开印度停靠港之前,提前以电子方法提交出境舱单。
进境货物舱单(AM)
强迫性进境货物舱单规定,在船舶分开最后一个外国停靠港之前,必需向海关提交进境货物舱单。例如: 亚洲 / 印度次大陆 / 中东 (GLX) 西行航线,巴生港就是最后一个外国停靠港。
实用于所有在印度港口作为当地进口卸货或中转运卸货的集装箱。
进境货物舱单必需供给的信息:8位数的强迫性海关编码 (HS CODE) 、ICE,GST、进口商的有效办公邮箱地址。
出境货物舱单(DM)
强迫性出境货物舱单规定,船舶在印度装货港开航前,必需向海关提交出境货物舱单。
实用于所有在印度港口装载的集装箱。
因此,依据新规,履行之日起出口印度的货主需向货代供给如下信息:
一、进口商的 IE code;
Import & export Code (IEC) of importer;
二、进口商的 GSTN number;
GST Identification No (GSTIN) of importer;
三、进口商的有效办公邮箱地址。
Official email id of importer (to be used for correspondence by shipping lines and Customs).
此外,据国外媒体报道,印度更大的集装箱港——孟买的贾瓦哈拉尔·尼赫鲁港(又称那瓦什瓦,简称JNPT),将于5月24日(今日)举办罢工。JNPT是印度更大港口,预计罢工造成的影响波及规模较大。有出货到印度的货主货代,需特殊留心港口动态,提前做好预备,避免货物受罢工影响延迟。货物达到目标地后,如果因为进口商不付款不提货,或因质量问题须要退货,是被许可的。另一方面,印度海关只许可30天堆放。若进口商不申请延期,货物将被拍卖或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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