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清关规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跨境电子商务与一般的电子商务相比,重要差别在于跨国界电子商务,其他诸如平台建设、交易流程与一般电子商务没有太大差别。本文重要为大家介绍一下电商清关的具体规矩。
从海关监管机制的角度看,跨境电子商务是一种奇特的通关渠道,有别于传统的个人清关渠道、一般清关渠道等。
国内花费者购置海外商品的方法重要有三种,即代理采购、海外购物和跨境电子商务。差别如下:
跨国电子商务的第一种情势是代购和海淘,国内花费者要么通过外国个人或买家直接购置海外产品,要么通过支撑全球物流配送的外国电子商务网站直接购置。这两种方法更大的问题是:
从花费者的角度看:商品的质量,由于买卖双方的实际距离,语言问题等,一旦遇到商品德量问题,退换商品的愿望就很渺茫。
从国度的角度来看:海关监管,通过采购货物,绝大多数以个人快递的情势进入海关口岸,原则上也须要申报,但为了下降税费成本,重要的采购平台将不会自动申报,导致大批的海关税费无法征收。
1.跨境电子商贸零售清关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清关,我们称之为BC清关,重要是指外商向国内个别花费者出售商品,外国企业代表B,国内最终花费者代表C,简称BC。
依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单项交易限额为5000元,个人年交易限额为26000元。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税率暂定为0%,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花费税应按法定税额的70%征收。盘算规矩如下:
税收和费用=购置单价x每件数目x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税率
综合跨境电子商务税率=[(花费税+增值税税率)/(1-花费税税率)]×70%
一般税率为11.2%的跨境综合税,BC清关不免征,合适购置服装、鞋、包,进口商品价钱略高。
二.个人物品的清关
CC通关,即外国人向国内个人送货,有关政策(2016年海关总署第19号通知)指出,进口个人物品是指国内收货人(自然人)收到的个人物品(旅客单独运输行李除外)。有关政策(2016年第19号海关总署公告)指出,个人物品的进口是指国内收款人(自然人)收集的个人物品。同时,该政策(2010年海关总署第43号通知)请求个人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以每次800元、1000元为限,从其他国度或地域寄送物品,但个别物品不可分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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