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方案
商务部会同相干部门,在充足听取行业企业看法的基本上,形成过渡期后的监管计划,已经经过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计划依照“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延续和完美现行的监管支配。新政表明,延续实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履行首次进口允许批件、注册或备案请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这是两年半以来,第三次延伸过渡期政策。在洋码头开创人兼CEO曾碧波看来,延续实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物品监管的政策,进一步明白了交易属性为个人自用购置,以物品的监管下降了传统进口贸易一些环节上的行政壁垒。今后将有更多的海外优质商品通过跨境电商进入到花费者手中。新政还规定,政策实用规模再扩展到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试点城市,释放出一个明白的信号,是国务院对2014年开端,长达四年的跨境进口试点计划的充足确定。四年来,通过税制、海关、质检等多方面的试点实践,进一步肯定了跨境进口电商产业位置。
同时,为积极支撑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发展,在现行的15个城市基本上,将政策实用规模进一步扩展到北京等22个新设立的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城市,自2019年起履行。非试点城市的直购进口业务可参照履行相干监管政策。
商务部将积极推进自贸实验区在重点范畴和症结环节改造创新,摸索中国特点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进一步压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在推动制作业和服务业市场开放、持续晋升贸易投资自由化方便化程度、推进更高程度的知识产权掩护等方面先行先试,尽力形成更多高质量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进形成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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