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公司企业兼并时纳税事务应怎么处置
两个公司企业兼并时纳税事务应怎么处置?从税务视点来看,两公司吞并在税务上需求提交缴税人吞并分立陈述。
一、什么是缴税人吞并分立陈述?缴税人吞并分立陈述分为缴税人吞并陈述和缴税人分立陈述两种状态,其间吞并又分为接收吞并和新设吞并,分立又分为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1、吞并接收吞并:被接收缴税人处置刊出税务挂号,接收缴税人处置篡改税务挂号。新设吞并:原缴税人处置刊出税务挂号,新设缴税人处置建立税务挂号。
2、分立存续分立:原缴税人处置篡改税务挂号,新分立缴税人处置建立税务挂号。新设分立:原缴税人处置刊出税务挂号,新分立缴税人处置建立税务挂号。
二、有吞并、分立现象的,由谁来实施未实施的缴税职责?缴税人有吞并、分立现象的,应该向税务机关陈述,并依法缴清税款。
1、缴税人吞并时未缴清税款的,由吞并后的缴税人继续实施未实施的缴税职责;
2、缴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缴税人对未实施的缴税职责应该承担连带职责。
3、当缴税人在工商或其他监管部门处置完毕挂号或篡改挂号手续后,税务机关可以向吞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立后的任一企业追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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