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外贸企业一定不要错过这4个时限节点!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殊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光观念,以免造成丧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30天”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invoice或普通invoice,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invoice,必需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90天”
外贸企业必需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需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180天”
出口企业必需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供给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3个月”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丧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依据现行税制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流转税(又称间接税)规模内的增值税、花费税两个税种;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款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应缴纳的花费税。
流转税,是泛指所谓以商品为特点物件的税种。就我国现行的税制而言,流转税包含增值税、营业税、花费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一些处所性工商税种。
出口退税附送材质
1. 报关单。
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出售发票。
这是出口企业依据与出口购货方签署的出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重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出售收入的根据。
3.进货发票。
供给进货发票重要是为了肯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目,是否是生产企业的出售价钱,以便划分和盘算肯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目、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质。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方法包含“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度出口退税计画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计税根据
“先征后退”方法依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盘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货价,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线。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办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钱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产生的由企业累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盘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体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钱×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以上盘算公式的有关解释
① 当期进项税额包含当期全体国内购料、水电费、许可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 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方法肯定,即国度颁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盘算办法一旦肯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 企业实际出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录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录的金额退税。
④ 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举例解释
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钱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出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办法盘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
盘算出口自产货物出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出售收入=离岸价钱×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钱-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28000×200×8.2836+2000×( 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钱×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体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钱×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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