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中的几大坑,不注意你的钱可能就白花了!
一年之计在于春,虽然第一季度都快过去了,但从最近的亚马逊开店热度来看,还是不少人摩拳擦掌预备在跨境电商上大展身手。
然而对于不少卖家来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R标就是那个东风,究竟,现在商标的利益太多了。这个时候,由于商标申请注册的时光较长,不少急于开辟事业版图的卖家往往选择商标转让这个方法,直接购置一个现场商标。
不过,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商标转让进程中,其实还藏着不少雷区,今天整顿了一些注意事项,让大家擦亮眼睛,免得钱花了,商标也没捞着就亏大了。
1、商标是否已经核准注册
如果交易的商标基本没有注册,或者在商标期满时未续展,或者已经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布无效,则该商标就没有法律上的商标专用权可言。
若该商标基本没有注册,则任何人都有权应用该商标;
若该商标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布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则任何人都能在该商标自撤销、宣布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后,向商标局在雷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上就该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以上情形的涌现,都将妨害我们从商标交易中获得该商标的专用权等权力。
当然,假设未注册或未续展注册的商标是闻名商标或著名商品的特著名称、外观(包装、装饰),还是可以享受《商标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掩护,不过,要主意闻名商标或著名商品的特著名称或外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2、对方是否有权处理商标权
查明商标注册的真实性后,还要懂得与你交易的人是否有以下情形:
a.是否有权力处理这个注册商标
b.他是不是这个注册商标的权力人(注册人或所有人)
c.或者经过权力人特殊授权的代理人
d.或者许可转授权的被允许人
e.如果商标是共有的,他是否经过共有人的赞成?
可以通过查验以下资料来懂得交易商标的真正权力人是谁、目前谁有权力将商标转让、允许或质押等:
a.商标注册证书
b.商标转让合同
c.交易授权书
d.或者查询商标公告
e.该转让商标国度的商标网
3、商标注册何时到期
商标注册皆有期限,大部分国度的商标有效期是10年(有些是从申请日开端算,有些是从注册日开端算);不过,期满可以续展注册(商标到期后没有进行续展的,依据每个国度的情形会必定时光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仍未进行续展的,商标将无效)。
症结的问题是,如果商标注册已经快要到期了,相干交易方要督促商标注册人去完成续展手续。特殊是在转让前(转让后续展就是受让人自己的事情了),或者在允许、质押期间,更要确保商标注册人的续展注册,以免伤害自己的商业权益。
4、交易的商标是否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一致
对方商标虽然核准注册了,但拿来交易的商标是否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一致呢?依据《商标法》第56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应用的商品为限。”(中国商标法内容可能与其他国度商标法表达不同)与注册商标不一致的(特殊是差别较大的)商标,可能无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买来应用不当心标示注册标志的话,还可能构成自行转变注册商标或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动。
5、商标指定应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有哪些?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定应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商标是按国际尼斯分类进行注册的,一般将产品或服务分为45个类,申请人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在分类中的哪个类,就在那个类申请注册商标)
要查明权力人是否超越核定应用的规模,发放允许或从事转让,因为这可能引发商标侵权等问题。
假如别人已经在权力人超越核定应用规模的那些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了雷同或近似的商标。另外,也要核查自己须要应用的产品或业务规模,是否与对方商标注册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一致,检讨对方商标注册与自己业务的契合度,也是非常主要的调查内容。
6、商标的版权在谁手中
目前,商标的构成要素比拟丰硕,包含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记、色彩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其中的图形、三维标记、声音以及文字(如广告语),均有可能满足作品的独创性请求,而享有著作权的掩护。
但是,这些商标的著作权未必就在商标权人手中。比如,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在未有商定的情况下,其著作权归属于创作人。
因此,如果商标权人的商标是委托他人创作的,在没有商定权属的情况下,该商标即使享有著作权,那也是“别人家”的著作权,虽然商标权人可以依据委托创作的目标,持续合法应用其商标。
7、商标注册是否满足授权条件
商标注册须要满足明显性、非功效性,以及不属于禁用标记、不侵占他人权力等一系列授权条件,因此,要对交易的商标进行评估,以免将来商标因为违背法律规定,或者损害他人权力而被宣布无效。
比如,商标的明显性较弱对于商标掩护的影响十分伟大,明显性较弱的商标容易被他人(包含竞争对手)合理应用,而难以阻拦。可见,商标的明显性强弱对于商标的掩护规模或独占规模影响甚大。
8、商标是否变成通用名称
依据2013年新《商标法》第49条第2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应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事实上,像HDMI(高清楚度多媒体接口)、Escalator(主动扶梯)、Thermos(热水瓶)、Aspirin(阿司匹林)、Nylon(尼龙),本来都是有名企业的注册商标,后来都成为了相干产品的通用名称。
在我国,“优盘”(U盘)、“雪花”(面粉)等商标,都被商评委或人民法院认定为通用名称,损失了专用权。
9、是否存在雷同或近似的商标
有些国度会进行本质审查,比如中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审查员会将近似或者雷同商标驳回,但有些国度和地域不进行本质审查,只进行情势审查(不自动驳回雷同或近似商标),比如,英国,欧盟等国,则需注意近似商标的问题
如果你通过商标转让、企业并购等方法收购对方商标的所有权,为了避免将来存在相干商业标记导致市场混杂,甚至违背法律强迫性规定,须要审核对方是否存在与交易商标有近似等关系的商业标记,并进一步斟酌是不是须要把这些相干的防御商标、结合商标等商业标记都一并移转过来。
与交易商标在雷同或相似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以及在相似商品上注册的雷同商标,应该一并转让。这是《商标法》上的强迫性请求,否则转让要遇到法律障碍。
10、是否容忍跨类注册的雷同或近似商标
与交易商标在不雷同或不相相似商品上注册的雷同或近似商标,商标法并未请求必需一并转让,但是,从商业谨严的角度斟酌,还是要评估哪些类别的雷同或近似商标,应该一并收购过来,避免将来业务混杂。
比如,权力人有一枚商标分离注册在第12类汽车和28类玩具上,更好在收购汽车上的商标时将玩具上的商标一并收购过来,不要在收购之后分属两家,否则将来玩具汽车要与你的真正汽车在商标应用上产生冲突。
11、是否存在与交易商标雷同的商号或域名
为了有效掩护商标,有的企业不仅注册了防御商标和结合商标,还把商标与商号(企业名称)、域名坚持了一致。虽然你把商标买过来了,但人家还保存了与商标雷同的字号或域名,则须要斟酌这是你可以接收的成果吗?如果上海米其玩具有限公司将“米其”玩具商标卖给了你,但对方在商标销售后仍然叫做米其玩具公司,毕竟是一个潜伏的炸弹。想象一下,如果对方还在做玩具,虽然用不了“米其”商标,但在玩具商品或其包装上仍然醒目地打上“米其玩具公司”,花费者会分得很清晰吗?
12、商标是否存在争议
交易的商标是否存在诸如权属争议、撤销注册或宣布无效等争议?如果存在这些争议,对方将来完整可能失去对交易商标的所有权,甚至交易商标的注册都因撤销或无效而不复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商标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没有明白商定,虽然商标注册人未披露商标争议事实,但他也不需承担违约义务。
商标转让进程中,其实还有很多其他小细节须要注意,大家可以找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规避这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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