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美国商标注册时,什么时候提交商标使用证据?
美国商标注册实施“应用在先”原则,商标的应用证据在美国商标注册中起着至关主要的作用。我们在《美国商标注册申请基本各有哪些条件和注意事项?》一文中介绍了美国商标注册的三种申请基本:以实际应用为基本、以意向应用为基本、以国内注册为基本。无论是以哪种申请基本注册美国商标,都须要提交商标应用证据。
由于申请基本的不同,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于商标应用证据的提交期限和请求也不同。
一、“基于盘算应用”(ITU,Intent to use)
基于意图应用的,申请人应该自授权通知书(Notice of Allowance (NOA))发文日起6个月内提交应用证据,若申请人在该阶段内无法供给相干证据,则可在期限前办理延期,可延期5次,每次6个月,若期满仍无法供给应用证据,则商标将被视为废弃。
二、“基于已经应用”(USE)
以“已经应用”为基本提交的美国申请,必需在申请时一并提交应用证据,否则美国专利商标局不会受理商标申请。
三、“基于一项国外注册”(A foreign registration)
以“国外注册”为基本提交的美国申请,在商标注册前不须要供给应用证据,但是在商标注册后以及每次续展时同样须要提交。另外,以“国外注册”为基本提交美国申请,须要供给国外注册证的公证件,并且在美国申请的商标必需与国外注册证上登记的商标一摸一样,而且在美国申请的商品/服务的规模 不能大于国外注册证上登记的商品/服务。可见美国商标法对于以“国外注册”为基本提交的美国申请有着更为严厉的条件限制。
关于应用证据的提交,商标若在美国已实际应用,则是易事;若商标暂未在美国实际应用,或实际应用商标与申请商标有偏差等原因,均可能会导致该商标在美国注册申请失败。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ESG跨境电商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ESG跨境电商联系。
二维码加载中...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使用账号密码登录
平台顾问
微信扫一扫
马上联系在线顾问
小程序
ESG跨境小程序
手机入驻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