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申请的方式该如何选择?
美国商标注册与中国商标注册不同,必需满足必定的申请条件。我们在《美国商标注册申请基本各有哪些条件和注意事项?》一文中介绍了美国商标注册的三种申请基本,以实际应用为基本、以意图应用为基本、以国内注册为基本。
那么美国商标注册申请基本该如何选择呢?
在一件美国商标申请中,若可以满足多个申请基本的请求,则可以同时主意多个申请基本。但是,在同一件申请的雷同商品/服务项目上,不能同时主意所述实际应用和意图应用两种申请基本。
对于多类别的同一件商标申请(一标多类申请),不同的类别可以选择不同的申请基本,同一个类别商品/服务,也可以选择不同的申请基本。若在同一件商标申请中声明多种申请基本,则须要在申请中明白解释,并将声明不同申请基本的商品或类别明白区分。
另外,若同一件申请中主意多个申请基本,则还须明白声明是部分商品还是全体商品主意多个申请基本。在商标正式核准注册前,依据情形或须要可将申请基本转化成另外一种基本。
此外,递交应用证据是许多中国企业在申请美国商标注册时非常关注且左右难堪的问题。很多申请人在申请美国商标时都会采取“实际应用”、“意图应用”的基本在美国提交单一商标申请,但实际上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商标真正在美国投入实际商业应用,这样做的风险在于非常容易被他人基于未实际应用或递交了虚伪应用声明而撤销。如情形严重的还有可能被罚款或拘禁。
综合斟酌,如申请人只是为以落后入美国市场做铺垫,建议通过马德里门路进行美国商标注册,或如果商标在国内已经注册胜利,也可以基于国内商标注册在美国提交申请。对于已经在美国开展业务的申请人,则建议通过单一申请的方法迅速获得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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